产品房预租是房产开发企业在新建产品房没有办理房产初始登记、获得房产权证前,与预承租人签订产品房预租合同,并向承租人收取肯定数额的预付款的行为。预承租人与房产开发企业就上述产品房预租行为签订预租合同后,预承租人即获得了预租合同约定的以后某一时间承租建成产品房的权利。
房产开发企业预租产品房,需要符合产品房预售的条件,并依法获得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产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产开发企业不能将已经预售的产品房预租,产品房的预购人也不能将预购的产品房预租给别人。预租产品房的合同权利不能出售,待房子建成获得正式承租权后,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转租、承租权出售等承租人权利。东方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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