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减刑,法定的减刑条件有什么?
减刑,是针对正在实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实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2、在刑罚实行期间,正在实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假如没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实行完毕,减刑就没有的意义。
只有符合上述两个首要条件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
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行期间,假如认真遵守监规,同意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
绝对减刑也叫应当减刑,是具备刑法规定的六个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的减刑。
具体实行减刑工作时,对以下四个问题应严格注意:
1、未成年犯减刑,此照成年犯相对放宽;
2、老年和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的着重把握确有悔改表现;
3、对风险国家安全罪、犯罪集团的最重要分子、主犯、累犯从严学会;
4、假释犯不予减刑,考验期也不可以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