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时应怎么样采集证据
因为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病人一方为有效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准时、有效地采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情:
1、发生医疗纠纷时,病人第一要有采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需要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病人合法需要。
2、如因抢救急危病人医务职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病人方有权需要在场监督。
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病人双方都应一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公告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切记复印和封存所有能复印和封存的资料,并由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
4、病人方应准时需要进行有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职员的权利。
5、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准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由于病人能复印的病历资料是有限的,而医院有的病历资料的写作不需经病人签字确认,飞速对所有病历资料采取保全手段,可以预防病历资料被篡改。
6、虽然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举证责任,但病人也不应消极等待,应尽可能采集有益于我们的所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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