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裁决是指房子拆迁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子拆迁补偿的形式和金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安置地址、搬迁过渡的方法和过渡期限等拆迁事宜做出的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北京集体土地房子拆迁管理方法》对集体土地房子拆迁争议的规定:
第十一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房子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安置方法和标准、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二条在区、县国土房管局通知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申请,由区、县国土房管局裁决。
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是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子的,由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行;是占地拆迁房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