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担任辩护人,能否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可以,但存在首要条件条件。
国内《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察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