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信托已经成为了一种理财商品,出入银行时,总是都能看到信托投资理财的广告。不少人购买信托理财项目后,或设立信托后,因为资金周转困难等缘由,会需要提前终止信托。但如果不了解信托能否提前终止,提前终止有没风险,就容易和受托人发生纠纷了。
信托可以设立,自然就能终止,但信托能否提前终止的吗?答案当然是可以。信托提前终止的事由,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信托合同对提前终止信托的事情有约定的,当约定的条件出现的时,投资人(委托人)可以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如信托合同约定,投资人提前15天公告受托人后有权随时终止信托合同的,那投资人只须提前15天公告了受托人终止信托的,即便信托目的没达到,也可以提前终止信托。
2、信托合同对提前终止信托无约定的,在出现法定情形时,委托人仍然可以提前终止信托。
根据信托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终止信托:
(1)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2)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3)信托目的已经达成或者不可以达成;
(4)信托当事人协商赞同;
(5)信托被撤销;
(6)信托被解除。如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经受益人赞同等状况,投资人可以解除信托合同。
通常情况下,只须信托合同中对提前终止信托有约定。投资人根据约定终止信托的,都没有违约风险,只不过未经交流就终止信托的,或许会有信托收益,甚至本金的损失的风险。假如信托合同无约定,且没有信托法规定的情形的,信托已经开始,就不可以提前终止了,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信托合同、赔偿损失等。
因此,如你因故需要提前终止信托,又未能协商处置的,最好咨询专业经济纠纷律师,争取合理合法终止信托,防止非必须的法律纠纷,导致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