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不是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让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假如以上文章没办法全方位的解决你的问题,面对这个状况如何解决,可以找华律网在线律师咨询解决,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