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子女利益最好”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结婚以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状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不是有利等原因;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妈妈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紧急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等缘由的除外;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拥有肯定的分辨能力,其由哪个抚养,要尊重子女我们的选择;
4、在有益于保护子女利益的首要条件可以准许爸爸妈妈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离婚诉讼中,怎么样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除适用几个原则外,还要多方采集证据,让法院有理由相信由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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