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险”与“旅意险”的最大不同在于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统一为旅游社,理顺了保险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效保障了游客和旅游社的合法权益。“旅意险”是旅游社为游客投保,一方面,旅游社交了保费,只不过代游客办理投保手续,充当代理人的角色,真的的投保人仍为游客;其次,旅游社虽然出了保费,但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游客,一旦出险,游客的权益遭到保障,但保险企业的赔偿并不可以代替存在过失的旅游社的赔偿责任,旅游社的责任风险不可以转嫁,导致旅游社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责任险”是旅游社为自己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游社,一旦因旅游社责任导致游客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代表旅游社承担赔偿责任,起到了既能对游客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保障游客权益,而又使旅游社的责任风险得以转嫁的双重用途。2、保险的标的和承保的公司不同。“旅意险”按《保险法》应是人身保险,由人寿保险公司承保,对财产责任是不承保的。但“责任险”规定既包含人身赔偿,又包含对行李物品的损失和第三者的责任等财产的赔偿。3、投保的强制性不同。“旅意险”是人身保险,应是自愿的,投保与否与投保多少,应由游客自定。旧规定强制投保“旅意险”,一方面违反保险惯例,其次也容易产生误解:旅游社误以为我们的责任风险已获得转嫁,保险企业的赔偿替代了我们的责任赔偿;游客也误以为旅游期间发生的意料之外事故都是旅游社的责任,从而无限扩大了旅游社的责任风险,使旅游社陷于不利的局面。4、保险的责任范围不同。“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比“旅意险”扩大了不少,不只包含旅游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有关成本的赔偿,同时也包含保险事故发生致使的诉讼成本和必要的施救成本等。但并不等于旅游社可以免除所有责任,在实质发买卖外时,假如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旅游社的责任赔偿超越它的投保范围和投保金额时,旅游社要补足赔偿金额或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新规定需要组团社和地接社均须投保,也扩大了保险对象的覆盖面,切实保障了各类旅游社的利益。同时,“责任险”规定了几种旅游社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旅游社在组团和接待团队过程中,更应注意对游客给予充分的提醒和劝告,才能部分或全部免除旅游社的责任。5、投保方法、投保金额不同。“责任险”按年投保,一次性投保,保险期限一年。“责任险”保险金额是“三个限额”的最低投保额度,即每个人责任赔偿限额(国内游8万元,入境出境游16万元)、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三者需要同时满足。旅游社可依据以往经验、各自的组团接待量、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等选择适合的投保额度。这意味着投保额度将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市场角逐方法:投保额度相同,组团接待量越多的旅游社越能体现出规模优势从而减少单位本钱;投保额度不同,有实力的旅游社可借助提升投保额度赢取客户资源,扩大市场份额。东方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 上一篇:
- 下一篇:
猜你喜欢
- 07-31 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包含什么
- 07-31 老人和孩子保险是重点
- 07-29 保险责任期限及免责条约的约定合法有效,投
- 07-27 人寿保险的除外责任
- 07-26 怎么样用投资型保险赚钱
- 07-26 投机性预期利益不可保险
- 07-26 保险问答:孕妇能否投保?
- 热点排行
- 热门推荐
- 热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