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公司拟新三板挂牌时,会让公司内部职员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挂牌成功后,认购的股份,能否自由出售变现,成了不少职员心中的迟疑顾虑。事实上,公司新三板挂牌成功后,职员能否卖掉手中股份,要看实质状况而定。
按规定,公司新三板挂牌成功后,只限制公司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董事、监事等公司高管,进行股份出售,对其他股东,如职员股东出售股份没限制。
比如《全国中小微型企业股份出售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公司控股人或实质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挂牌之日、挂牌满一年与挂牌满两年等三个时点,可分别出售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因此,只须职员不是公司控股人、高管的,都能随时根据新三板买卖规则出让手中的股份,一旦有投资人受让的,都能顺利将股份变现,从而获利。
但应该注意的是,职员在签订股份认购协议时,假如对职员出售股份有限制,职员应该根据约定履行协议,不能随便出售股份,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协议上明确需要辞职时退还股票或有禁止售卖期约定,则根据协议实行,不能出售股票。
除此之外,公司进行新三板挂牌,并非一经申请,就能成功的,是存在较大失败风险的。当公司新三板挂牌失败后,职员不可以需要退还认购款,只可以将手中的股份卖给企业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感兴趣的投资人,达到退还认购款的目的。
当然了,如果职员与公司或其他股东有特别约定的,应该先根据约定处置,尽量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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