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暂停是按保险合同生效后,因为某种缘由使保险合同的效力处于暂时停止状况即保险合同暂时失效,在保险合同的暂停期间,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不支付保险金。
缘由:
1、在分期付款的长期人身保险合同中,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没根据约定支付当期保险费超越规按期限日的,合同效力暂停。或者由保险人根据约定的条件降低保险金额。
2、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因为故意或者过失使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的,保险人享有请求被保险人更正其故意或过失行为,在被保险人更正其行为之前,保险合同效力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