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警惕房地产商在房子价格和付款方法上做文章

www.miezeng.com 2024-07-21 房产纠纷

房产广告大多会在房子价格和付款方法上做足文章,常常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有则广告称“3万元拥有一个家”,的确叫人心动!其实这3万元只不过首笔房款,最多只占总房价款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有则广告称“前3名特惠价4000元/平米”,而这里的行情是6000元/平米以上。顾客匆匆赶来,销售告知“你来晚了,前3套已被其他人订掉。目前剩下的价格都在6500元/平米以上。”更多的房产广告只打出起价或最底价,而平均价可能要高出20%以上。这个叫人心跳的最底价事实上是楼层、朝哪个方向、房型、景观最差的。

应该说,付款方法的多样性为买方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总的趋势是让买房人买得下来、付得轻松,但也有房地产商在付款方法中玩花样,而且方法隐蔽,购房人不具备肯定的财务常识和风意识总是很难识破。“以租代售”、“用租房的钱买房”,无疑可以减轻买房人的付款重压,甚至付款期(一般为几年)的主要风险(房子毁损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甚至是支付风险)仍由卖方承担,这无疑对买方是有利的。但少数开发商则暗中抬高当今市场价格,多数买方会由于付款轻松、风险较小,可以拿本来用于购房的钱去投资赚钱,而不愿与房地产商斤斤计较,或者没发现其中奥秒,暗中吃亏。

Tags: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