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初次“业主大会准备组”。(一)关于准备组成员的条件。初次业主大会准备组成员应当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其中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不包含被推荐的业主)推荐...具体内容和华律网我们一块儿看看吧。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步骤
1、成立初次“业主大会准备组”。
(一)关于准备组成员的条件。
初次业主大会准备组成员应当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其中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不包含被推荐的业主)推荐。
(二)联名业主报送资料。
小区内热心公益的业主应当互相联络,有5~15名业主成为发起倡议的联名业主(联名业主中的住宅业主应获得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该5~15名联名业主将组建初次业主大会准备组的函、《关于组建初次业主大会准备组的建议》、《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与联名业主和推荐业主的有效房地产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送区国土房管局。
(三)区国土房管局对联名业主保送的资料进行审察,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国土房管局指导联名业主,将拟订的《关于组建初次业主大会准备组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准备组成员自荐表》(以下简称《自荐表》)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地方张贴公示十日,告知全体业主准备成立初次业主大会事宜。
(四)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增补。
《建议》公示期间,业主(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不包含被推荐的业主)可以自荐参与准备组成员(下称:自荐业主),自荐业主填写《自荐表》,并提供《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本人和推荐其本人参加准备组成员的业主的有效房地产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送区国土房管局,另一份送联名业主。
(五)产生准备组。
《建议》公示期满后,在区房管局的指导下,在联名业主和自荐业主范围内(综合考虑房子幢数和房子作用与功效所占面积)产生5~15人为准备组成员。
(六)建设单位应该参与准备组。
建设单位须授权委托一名代表参加准备组工作,填写《建设单位,公有住房供应单位参加准备组成员状况表》,提交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送区国土房管局。
(七)准备组确立。
区国土房管局向准备组发出《关于成立初次业主大会准备组的复函》、《初次业主大会准备组成员名单》,由准备组在区国土房管局的指导下,将复函和名单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地方张贴通知。
2、召开初次业主大会,制定和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
(一)草拟、公示文件。
准备组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建议稿)、《业主公约》(征求建议稿)、广州国土房管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本本)及其公告,并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地方公示5日;同时,向全体业主征求建议。经征求建议,准备组将修改后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在小区(大厦)内明显地方第三公示5日。
(二)确认业主投票权。
准备组向物业管理公司、进步商索取资料,确认些业主人数和身份,确定每户业主在初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正在建设尚未竣工出货的房子(未移交物业公司接管的房子)的购房者不作为初次业主大会的参加业主。
(三)发出大会公告、发放表决票。
在初次业主大会召开15近日,准备组将选《关于召开初次业主大会的公告》和票格式《〈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表决票》样本,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地方张贴不少于5日,召开初次业主大会的公告中应当包含会议召开的时间、地址、内容等。
届时没办法出席业主大会的业主,可以提前领取表决票,并于大会前出货给准备组。
准备组应将召开初次业主大会的公告同时公告区国土房管局和当地居民委员会。
(四)投票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准备组根据召开初次业主大会公告的需要,组织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进行投票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及业主大会决定在小区(大厦)内明显地方张贴通知不少于5日。
(五)刻章。
准备组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小区(大厦)业主大会”公章手续,公章式样一式两份,报区国土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备案。
3、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第2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发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公告。
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的规模由5~15名委员单数组成。符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不包含被推荐的业主)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提供《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本人和推荐的业主的有效房地产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其复印件,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需要,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交给准备组核实。
若业主大会是由住宅和非住宅业主组成的。业主委员会由住宅级和非住宅组组成,其业主委员会委员侯选人也应分为住宅组侯选人和非住宅组侯选人。
(二)发出业主大会公告。
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召开15近日,准备组将《关于召开始营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格式样本,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地方张贴不少于5日,同时公告有关的居民委员会。
(三)印发选票、发放选票。
准备组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做好业主投票权、议事方法、表决程序和约定的其他工作,设置投票箱。
(四)公告区国土房管局。
准备组将召开始营业主大会前的准备工作和设置投票箱的状况,函告区国土房管局,并于召开始营业主大会时,由区国土房管局到场对开箱投票活动进行监督。
(五)召开始营业主大会,投票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准备组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投票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并在区国土房管局的配合下将选举结果,及业主大会决定在小区(大厦)内明显地方张贴通知不少于5日。
(六)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下列资料送区国土房管局:1、业主大会成立状况;2、业主大会决定(一)、(二)。
各区国土房管局自收齐资料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并向业主委员会发出《收件回执》。
(七)刻章。
业主委员会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公章手续。公章式样一式两份,报区国土房管局、街道办事处(镇大家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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