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法律在同居关系上如何规定的?

www.rengruo.com 2024-07-19 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双方没有办理合法登记结婚手续而一同生活,其同居关系不可以作为合法婚姻关系对待,关于同居时可能有些纠纷,如何处置呢?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呢?律图我们就为你整理有关内容。

1、同居关系的解除

同居关系双方没有办理合法登记结婚手续而一同生活,其同居关系不可以作为合法婚姻关系对待,也没有“离婚”一说,也不适用关于离婚中的限制规定,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法院提起单纯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是由于新婚姻法修改后,“非法同居”一词被“同居关系” 所代替,这说明没领取结婚证居住在一块不再被觉得非法,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抉择生活方法的权利,同居行为既未被法律明确禁止,但也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同居关系的解除男女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法院不会干预。

2、财产分割问题

1、双方同居前的个人财产及同居期间约定为个人财产的仍归个人所有。

2、同居生活期间双方一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置。可以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置,不可以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一同财产处置。对于如房地产等需要登记的财产的分割,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该财产为双方一同购置或仅为一方个人财产,视为一同财产或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然以登记为准判断财产归属。

同时,在具体分割财产时,需要考虑妇女、子女的利益及财产的实质状况和双方的过错问题。对于债权、债务的认定问题:假如其债权债务是同居当事人的个人债权债务,则由个人享有和承担;若是一同的债权债务,则按一同的债权债务来处置,双方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个人债权债务与一同的债权债务的界定,需要对是不是是同居期间为一同生产、生活所形成债权债务予以界定。

3、同居关系中所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同居关系的解除,并不影响双方对所生子女的抚养义务的承担,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的归属问题,类似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认定,以有益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作为判断标准。

4、遗产继承问题

1、同居伴侣的继承权问题。依据传统理论和国内现行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非婚同居当事人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也不能以事实伴侣或登记伴侣的身份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未婚同居伴侣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合分得遗产。也可以参考死亡一方合法有效的遗嘱,作为受遗赠人同意遗赠。

2、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继承权问题。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同居期间所生的非婚生子女依据法律享有继承权,其他人不能予以剥夺。

律图我们为你从同居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产继承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期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Tags: 婚姻家庭 同居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