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要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剖析,对确凿的事实应该承认,对适当的需要应该同意;对无依据的事实和不适当的需要,也不要置之不理,而要筹备好事实和证据,提源于己的反驳建议。反驳建议的提出,一是用答辩状,即在法按期限内,写好答辩状交法院;二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第二也应该注意有无可提出管辖异议或反诉的状况,如有上述状况,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准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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