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办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国内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办法打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打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打劫的;
(三)打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打劫或者打劫数额巨大的;
(五)打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职员打劫的;
(七)持枪打劫的;
(八)打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