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是以夫妻名义;
是公开同居生活;
是群众也觉得其是夫妻。
三者需同时拥有。
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别人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须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备婚姻的目的和一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不是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男女关系在内容上的要紧不同。由于,所有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备婚姻的目的和一同生活的形式。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只内在具备两性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男女关系在形式上的要紧不同。所有违法的男女关系和行为,均不具备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需要离婚的,应当不同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推行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置。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推行将来,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讲解第三条规定处置。
第八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倡导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讲解第七条的原则处置。
在国内,不论当事人是不是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以上就是华律网我们为你整理地关于“如何界定事实婚姻呢?也就是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呢?”有关法律常识,假如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