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房子的价值不断增长带来的是农村房子交易的兴盛。农村房子交易过程中纠纷频发,卖房人看到房子增值及房子拆迁后带来的巨大利益,于是就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判决确认合同无效,归还房子。本文就是针对这样的情况,汇总了处置这种状况的办法。
1、农村房子交易合同的效力
1、农村房子交易合同有效的情形
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假如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样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合同当然有效。
买受人在交易房子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样,因为买受人拥有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交易合同有效。
房子交易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样该房子交易合同也有效。
农村房子交易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子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农村房子交易合同无效的情形
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子卖给城镇居民。农村房子交易合同的买受人无论是将农村房子出卖给本市的居民还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无效的。
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子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农村房子交易合同的购买人无论是本市的村民还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无效的。
2、农村房子交易合同无效后的处置
农村房子交易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为平衡双方的利益在合同无效后果的处置上,要全方位考虑农村房子交易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特别是出卖人因土地增值、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与买受人因房子现值和原交易价格的差异导致的损失两方面原因,平衡交易双方的利益。对于购房人已经翻建,装修、扩建房子,使房子增值部分,应付购房人的投入进行补偿。除此之外,让购房人返还、腾退房子的同时,应当注意为购房人留出适当的腾退时间,购房人无房居住的,应当予以妥善安置。农村房子交易合同无效后,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包含:
1、返还原购房价款及房子原购买价款和现房子价款之间的差价
2、买受人因扩建、改建、装修使房子增值的部分
3、该房子因拆迁而使出卖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
以上损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确定损失数额。对于土地增值和拆迁部分补偿,合同无效后,依据出卖人负有主要责任,买受人负有次要责任的过错分配原则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