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在网上购物的时候,对于产品的描述一定是很看重,而这也正是电子商务卖家大做文章的地方,有的电子商务卖家会把产品做一些夸张的描述,这就是俗称的“用户秀”,关于“卖家秀”是不是构成不真实广告需要依据具体状况来剖析。
“卖家秀”的行为一般在电子商务,微商中较为容易见到,一般“卖家秀”用词夸张,使人比较容易信以为真,但这不代表网上购物电子商务存在“卖家秀”就是不真实广告,“卖家秀”是不是是不真实广告要看具体的情形,譬如说,存在以下行为的“卖家秀”就是违法《广告法》,是不真实宣传:
1、用词夸张。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词中不可以包括“1、首发、销售量冠军、最、与众不同”这种极限词汇;这个规定不只适用于其他广告模式,同样适用于朋友圈广告。
2、不真实晒单。
在朋友圈通过高科技晒单,晒付款、发货等数据,一经发现是不真实单号,发布者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不真实宣传。
譬如,某人晒自己家里的面膜成效,盗用某知名一线品牌的成效图,宣称是自己家里面膜的用法成效图。这是赤果果的违反广告法。
假如你上网时碰见那些讨人厌的不真实广告,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或者向互联网平台投诉。当然,假如说不真实广告侵犯你的权益是可以需要其承担法律责任,此时建议找个实物与描述不符专业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