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常常会在博客、贴吧、空间等互联网平台留下个人信息,基于对于互联网服务平台的信任,但一旦出现问题譬如有黑客侵入盗取自己信息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找有关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负责,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不是需要担责还需要依据具体的状况而定。
对于黑客侵权行为,第一一定是可以找有关侵害者承担责任,不过日常想要找到具体的黑客侵害者存在肯定的困难程度,所以一般受害者都将矛头指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那样此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不是需要担责就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重点所在。
第一要看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黑客侵权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义务。大家了解,无论是互联网买卖、邮件、互联网平台还是网上聊天,都涉及隐私保护问题。黑客侵入的行为大多都是侵犯别人隐私权的行为。
在侵权责任法中有关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定:互联网用户借助互联网服务推行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公告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手段。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接到公告后未准时采取必要手段的,对损害的扩大多数与该互联网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了解互联网用户借助其互联网服务侵害别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手段的,与该互联网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假如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于黑客侵入侵权行为未采取必要的手段,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这必要的手段到底是什么就需要依据具体的侵害行为而定,因此建议受害一方可以找个黑客侵入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