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限制,一审过后只能进入二审程序,二审过后只能通过再审进行救济。二审主如果法律审察,发回重审与改判机会相对不大。而再审本身就是相当困难的事,一般需要专业的律师辅助才能提起。因此一审是整个诉讼程序中最为重点的一步,由于在一审提交的证据最为容易被接纳,法庭辩论也更为充实。而在后面的二审与再审,因为程序制约较多使得诉讼目的较难达成。所以在“一事不再理”与二审程序的制约下,尽量的处置好一审,争取在一审中获得更好的诉讼成效才是最为要紧的。
结语
一审只有一次机会,把握好一审程序,才能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因此大伙可别乱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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