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是紧急的害处社会和人类的犯罪行为。在实质实务中,国家也严厉打击与毒品有关的犯罪,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大家的安全,国内刑法条文对毒品有关的犯罪做了详尽的规定。本文将介绍有关内容。
依据刑法第347条、第356条和第357条的规定,对本罪的处罚分以下几种状况:
其一,依据刑法第347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讲解》的规定,犯本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目大的;其中,“其他毒品数目大”是指:苯丙胺类毒品100克以上;大麻油5000克、大麻脂10000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000克以上;可卡因50克以上;吗啡100克以上;度冷丁250克以上;盐酸二氢埃托啡10毫克以上;咖啡因200000克以上;罂粟壳200000克以上;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目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最重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紧急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其二,依据刑法第347条第3款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目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其他毒品数目较大”是指下列情形之1、苯丙胺类毒品20克以上不满百克;大麻油1000克以上不满5000克,大麻脂2000克以上不满10000克,大麻叶及大麻烟30000克以上不满150000克;可卡因10克以上不满50克;吗啡20克以上不满100克;度冷丁50克以上不满250克;盐酸二氢埃托啡2毫克以上不满10毫克;咖啡因50000克以上不满200000克;罂粟壳50000克以上不满200000克;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目较大的。
其三,依据刑法第347条第4款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紧急”是指下列情形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以上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以上不满10克或者其他数目相当毒品的;国家员工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在戒毒监管场合贩卖毒品的,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其他情节紧急的行为。
其四,依据刑法第347条第5款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根据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其五,依据刑法第347条第6款之规定,借助、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供应毒品的,从重处罚。
其六,依据刑法第349条第2款的规定,缉毒职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员工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且事先通谋的,根据本罪从重处罚。
其七,依据刑法第350条第2款的规定,明知别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亦同。
其八,依据刑法第356条的规定,因犯本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