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什么情形可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

www.51serive.com 2024-06-30 法律综合

什么情形可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成本: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按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员,无其他收入的;

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导致自己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成本: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生活困难,正在同意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很难为继的;

是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成本的,减交比率不能低于30%。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成本:

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商品水平事故或者别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正在同意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以上常识就是华律网我们对“什么情形可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假如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忙,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Tags: 民事诉讼法 民诉与仲裁指南 民事诉讼费用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