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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买卖中给的佣金可以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吗?

www.hjjjm.com 2024-06-24 知识产权

有的企业为了谋取商业利益,为争取买卖机会,暗中给买卖他们有关职员和可以影响买卖的其他有关职员佣金。如果有这种行为的,是不正当角逐行为,会被认定为商业贿赂。按规定,要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得要有下面的表现: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成本、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

4、给付或收受实物;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假如说有上面的行为,同时满足了下面的特点的,那就是商业贿赂行为了:

1、商业贿赂行为的推行者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也就是需要得企业。

2、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买卖机会,不是说报复什么的。

3、有私下暗中给予别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肯定数额。

4、该行为由行贿与纳贿两方面构成。

因此,在进行商业往来的时候,要给付佣金的就要明示,并且同意的人要准时入账。同意佣金的,需要如实入账,给付佣金的,假如不明示入账,就是不正当角逐行为,可以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

如果商业贿赂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额较大的,将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会有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处没收财产。

不过,实质中有的企业串通进行商业贿赂,总是会牵涉多个企业的利益,因此,如果因此有损失的,建议可以大伙联合起来找个专业律师维权。

Tags: 知识产权纠纷 不正当竞争 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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