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安全事故,事故责任方理应准时上报,做好有关的抢救和善后工作。假如说事故责任方未准时上报安全事故,此时作为受害人能否需要更多的赔偿,这个问题通常来讲是不能的,由于未准时上报与赔偿并无太大联系。
安全事故发生后,假如事故责任方未准时上报安全事故的话,大概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二款,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职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状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受害人的赔偿问题,一般按以下几个标准来计算:
1、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降低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丧葬费。
丧葬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被扶养生活活费。
被扶养生活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降低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假如说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在赔偿方面与事故责任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话,建议可以找个未准时上报事故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