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动物园愈加多,而动物园的动物伤人事件也频繁发生。一般来讲,动物园的动物导致别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假如动物园可以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动物园伤人主如果对游客的伤害攻击,而大多数状况也是游客挑逗、喂食动物等而发买卖外。那样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说动物园的管理员没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无疑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即便游客有过错。相反的,假如动物园可以证明兽舍设施、设施没缺陷、有明显的警示牌,管理职员对游客挑逗、投物品打动物或者擅自翻越栏杆挨近动物等行为进行了劝阻,可以说该尽的管理职责已经做得非常不错了,那样动物园就能不承担侵权责任,损害结果由游客自负。
由此可以了解哪个负责的重点是动物园管理方是不是尽了安全保障义务,那样日常怎么样证明尽了管理职责呢?
动物园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限的,只有经营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才会产生损害赔偿责任。判断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应当依据与安全保障义务人所从事的营业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结合具体状况认定。对该合理限度的界定既事关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成立,又事关其责任范围的确定。判断的规范一般是,该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行为是不是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特定的操作流程的需要,是不是是相同种类社会活动或者一个诚信善良的从业者应当达到的一般的程度,与遇到可能性的大小。
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一般包含维护、保管公共设施,保证商品水平和服务符合安全指标,准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妥善手段消除危险,对可能导致危险的设施、行为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手段。
游客在动物园挑逗动物被咬死,这种事件假如单凭死者家属与动物园方协商解决是较难得到一个双方都信服的结果的,此时建议死者家属可以找个挑逗动物受伤专业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