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家庭中遭遇有亲人因别人损害致使死亡,无疑是很不幸的,在获得一笔赔偿金后,家属一般不了解怎么样分配,国内现在还缺少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规定,仍以各方协商分配为主。
导致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是死亡赔偿金,要了解死亡赔偿金怎么样分配,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因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需要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第一是指与死者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爸爸妈妈、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没有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一同体成员一同获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质支付的丧葬成本,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依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一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原因适合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假如继承人明确表示舍弃或出售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不能对死亡赔偿金提出倡导。
因为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备人身专用性,即专用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请求权,不可以需要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可以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不可以依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
遗嘱是自然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处分我们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不是死者的遗产,不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合分割。
在司法上,因为法律对此没明文规定,同时这种案件涉及当事人海量,且各方当事人关系亲密,尤其是对于相对弱势的一方,他们不只要经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遭受亲人对簿公堂的苦楚。大家建议最好可以有精神损害抚慰金专业的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