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日常,一些职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常常会由于培训费的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公司以为职员提供培训为由,需要职员返还培训费,而职员觉得纯属子虚乌有或没支付培训费,不认可企业的倡导。因此,双方因培训费事宜发生了纠纷。事实上,只须公司和职员注意到培训费的一些有关问题,对培训费事宜的处置,总是会少不少非必须的争议。
返还培训费应该注意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当公司与职员之间因培训费返还问题产生纠纷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确定培训事实发生,即第一要确定企业确职员提供过培训。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的的“培训”是指正常培训、普通培训以外的专项培训,不然,后续事宜无从谈起。
2、要确定培训费的数额,即什么成本是培训费范畴。不是所有因专项培训而支出的成本,都是培训费,一般如直接支付的培训成本、差旅费等是培训费。
3、要看劳动合同约定,即劳动合同或培训合同对培训成本返还有约定从其约定。假如合同无约定的,职员一般可以不予返还或适合返还少部分成本。
4、要怎么看律规定,即劳资双方若无合同约定培训费返还的,可依有关法律规定按五年限逐年递减方法返还。
应该注意的是,即使最后职员确实需要返还公司培训费的,返还的培训成本最高不能超越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成本。同时公司需要职员返还的培训成本也不能超越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成本。
因此,在发生培训费纠纷时,只须公司与职员可以注意上诉几个问题的,一般都可以较好地解决培训费纠纷。但现实日常,没办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状况,比比皆是,无论是职员也好,还是公司也罢,如果没办法判定如何合法处置培训费返还,建议还是准时咨询劳动纠纷律师最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