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同,其规章规范总是都是不相同的,凡是公司都会规定,当职员紧急违反公司内部规章规范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俗称的“炒鱿鱼”了。只不过公司解除紧急违纪职员的劳动合同时,需要合理合法,不然不但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导致职员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要合法解除紧急违纪职员的劳动合同,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进行操作:
1、公司规章规范已公示且被职员签收。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规范和重大事情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因此,但凡没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规范,就不具备规章规范应有些法律效力,所以公司在职员入职时,要保留职员签收公司规章规范的文件,这是辞退紧急违纪职员的要紧先决条件。
2、要开除紧急违纪职员的,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紧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的;
(3)紧急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打造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干扰,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方法或者乘人之危,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该注意的是,公司在开除职员时,需要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职员紧急违纪或符合法定条件,不然不可以开除职员。
3、公司应准时将解除合同的公告书交给职员,并理清结算薪资等事宜。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此既能保护职员利益,又能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性。
当然了,无论是公司还是职员,最好能好聚好散,双方协商谈妥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确实没办法协商或无须协商的,最妥当的是先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后,在决定是不是开除职员或是不是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