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公司作出重大买卖、要紧决策或规定等情形时,如公司为别人提供巨额担保、签订交易买卖合同等,都需要公司股东会议作出决议,从而决定是不是签订合同。但公司违法作出决议或决议违法时,因这类决议而签订的合同就存在效力问题,可能无效,也会有效,需要依据实质状况而定。
公司决议违法所签协议效力待定
现行公司法只规定了,当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对公司决议违法所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现在公司法是没规定的。因此,公司决议违法所签协议是不是有效,还需要结合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依据实质状况而定。
通常情况下,此时合同是不是有效存在以下两种状况:
1、公司决议违法,但所签协议有效。
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法律事实,不可以混为一谈,依据前一法律事实不可以势必推导出后一法律事实,两者之间并没有势必的因果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可以仅以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据此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只须交易合同、担保合同或常识产权出售合同等合同本身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那样该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2、公司决议违法,所签协议无效。
假如公司决议的有效性构成了所签协议有效性的必要首要条件条件,并且相对人了解或者应该了解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状况下,其与公司负责人签订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比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决议合并的,需要经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不然签订所签订的合并合同无效。
而对签订合同的第三人而言,假如不了解或不应当了解公司决议违法而与之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法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合同一般有效,双方均需要遵守,或合同即便无效,第三人也可以参考合同法规定,需要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损失。
因此,公司决议并非势必致使所签协议无效的。这个时候对第三人而言,如果因合同效力发生纠纷的,最好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确定合同是不是有效,再决定下一步该如何处置合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