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将被继承人所遗留的房地产转归为继承人,就要根据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流程就能了。不过,在这房子继承的首要条件下,一般是要保证房地产是有所有权的。
所以,在房子继承中,只有用权的房屋一般不能直接继承,除非有特殊约定。
第一,假如被继承生活前对公有用权房只享有用权,或者确切地说被继承人只不过公有用权房出租关系的承租人,那样其生前对居住的用法权房是没所有权的,其子女或亲属不可以将该用权房作为死者的遗产来继承。
第二,若其子女或亲属不拥有成为该用权房新的承租人的条件,则该房子只能被国家收回。因此,通常来讲只有用权的房屋不可以直接继承。
然而,假如被继承生活前已根据政策将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而已购公房是私有财产,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或者被继承生活前已一次性获得房屋肯定时间的用法权,那样该段时间的用法权可作为权益遗产,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比如被继承生活前烧钱获得了公有用权房30年的用法权限,但其不幸过了10年就去世了,那样剩下的20年公有用权的用法权可作为权益,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除此之外,被继承人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子买下,则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
目前的房地产价值一般不小,所以假如有被继承的房地产,而你又不了解继承的规则的,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找个善于处置房产纠纷等方面的律师咨询下先,然后再做其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