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在购房或家居装修过程中常常会遇见一些纠纷,因为自觉得占理而心高气盛,动辄需要他们“法庭上见”。却不知,法律重“据”不重“理”,因此有理未必胜诉的状况也是有些。这里列举几种容易见到的状况表明,假如操作不当,既便购房者有理,可官司打得浪费时间费力,而结果却难尽人意。
误区1、有理就能赢
在房子交易和装修过程中,为解决纠纷,总是最后使用诉讼解决的方法。这种解决方法有哪些好处显而易见,就是具备最高的效力,但也应该看到,为了保证最后裁决的公正,不可防止地要用复杂的法律程序来保证。这就是说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怎么样“打”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提醒大伙不只对诉讼的实体问题,而且对诉讼的程序问题都要知道。说远一点,法律意识的提升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知法”到“懂法”还是有一段距离的。目前大伙的维权意识非常高,了解出现纠纷可以到法院解决可以说是“知法”,为何还有不少人在诉讼过程中感觉疲惫,在诉讼终结后感觉不认可,其缘由就是“懂法”的程度上的差异,也可以说是对法律的期望值过高,觉得通过诉讼可以达成我们的全部需要,这是不切实质的。
误区2、受理后再取证
买家作为普通公民,不是法律专业职员,在进行诉讼之前要明确一些问题,第一是关于证据的问题。法院在审判的时候,作为当事人双方以外中立的第三方,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对于当事人之间的事情不知道,所以第一要知道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通过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各种证据来将事实重现。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取证,当事人应该就我们的倡导提供相应的证据,假如不知道这一点,一味地等待法院受理后再去探寻证据可能就非常难了。比如,装修纠纷中,水平鉴别结论是尤为重要的证据,假如等待起诉将来再去需要法院取证,装修施工方就可能以你已经实质用而导致损毁来推脱责任,如此大伙就不可以将事实的真相再现出来,所以选择诉讼解决必须要将证据筹备充分。
误区3、打官司能致富
关于诉讼费的问题,确实是由败诉方承担,但需要了解:第一,这笔成本在终审判决之前是由起诉方垫付的;第二,这笔成本并不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关于垫付诉讼费大伙都了解,不需要过多讲解,关于第二点需要说明的是,法律保护的是合法权益,在打官司的时候要维持平时的心态,需要赔偿要有确实的损失需要弥补,通过诉讼不可以“致富”。目前有些单位和个人在起诉的时候没考虑到我们的实质损失,除经济损失外,动辄需要赔偿精神损失几十万、上百万,假如法院不可以全部支持,那样虽然实体上可以胜诉,但法院不支持部分诉讼费还是要自己承担。法律重视事实,判决书上的每一项都要有依据,都是经过严谨的计算得出的,郑重劝告那些期望通过诉讼“迅速致富”的人还是实质一些为好。
最后,关于时间问题。诉讼是非常浪费时间间的,假如没心理筹备,非常可能最后胜诉了导致身心疲惫或不认可。法院受理的案件不少,而审判职员是有限的,任何案件都要排队等待,尤其是家居装修纠纷等复杂案件,并非上午立案、下午开庭、下班就拿到判决书如此快。说到家居装修纠纷还要特不要说一下,法律规定勘验、鉴别期间是不计入审理时间的,假如要进行家居装修水平鉴别,审理时间要长一些。
考虑到以上的原因,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假如证据缺少、损失不是非常大并且期望尽快解决问题的时候,诉讼解决并非理想的方法,假如有其他渠道解决可以试试看看。当然,这是在纠纷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协商的首要条件下,若是双方分歧非常大,没办法达成一致,或者期望通过诉讼来达到“出气”的目的,那只能选择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