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犯罪行为?
犯罪是侵犯法益的行为。作为违法构成要件要点的行为也被国内刑法理论成为风险行为。
没行为就没犯罪。也可以说不要离开行为谈犯罪,离开行为就不要谈犯罪。离开了行为谈犯罪,是在谈一种感觉。不可以够具体精确区别各种犯罪和没有完成形态。
行为是基于意思的身体动静。刑法上的行为,是指基于人的意识推行的客观上侵害法益的身体活动。具备有体性、有意性和有害性三个特点。
有体性,是人的身体活动,包含积极活动与消极活动。所以,思想被排除在行为以外,随之被排除在犯罪以外。行为是客观的,外在的表现,可以改变客观世界,侵害法益。
有意性,是人的意识,基于人的意识而做出的。这是行为的主观要点。所以,无意识的举动被排除在行为以外,随之被排除在犯罪以外。譬如身体的痉挛、抽搐、梦中的动作等,并不是行为。
有害性,是行为需要客观上侵害了法益,这是行为的实质要点,违法构成要件所规定的行为,都是侵害法益的行为。所以,没法益侵害性的行为被排除在行为以外,随之也被排除在犯罪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