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对股东权益会产生什么影响
、公司合并定义及分类
所谓公司合并即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一同组成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改变了企业的存在形态、股权结构和财产结构,是剥夺当事公司独立性而将企业结合在一块的最极端的结合形式。根据国内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一般有两种形式: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前者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各自消灭我们的法人资格而合并组成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后者一般是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企业的方法而进行,其结果是并入的公司解散,法人资格消灭,而同意合并的公司则继续存在。因此,公司合并是一个包括着公司解散、公司变更及公司创建等一系列问题的复杂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现代企业一般使用法人治理结构来管理和运营公司,而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两者离别,这就致使了失控权的所有者怎么样促进占有控制权的经营者为其达成最大利益的问题[3],或者说怎么样平衡股东和董事之间的利益冲突。董事作为独立的主体和理性的人,必会在管理公司过程中追求我们的利益,同时也会使公司股东权益遭到侵害。除此之外,建筑于ROI与风险承担系数相一致基础上的“资本多数决”原则构成了公司议事规范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资本平等,对于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有十分要紧有哪些用途。但,它使大股东有机会凭着手中的表决权优势操纵公司运营,使大股东的意思能易如反掌地上升为企业的意志,而置中小股东的利益于不考虑,致使了控制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在上述两种利益冲突中,股东和中小股东处于弱势地位,这种地位的不平等映射到公司合并过程中,就凸显出了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比较容易遭到侵害,譬如:滥用控制权,压低股东持有股份的价值;不惜牺牲股东的利益而不同意打折有利的合并条件;违反公司意志改变公司经营方向,公司面临经营风险加强;对有关的买卖信息不予披露,侵害股东或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