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由于屋主的户口就落在那里,所以在买下那个房屋之后,为便捷双方的户口管理,就会在签订房子交易合同的时候,事先说好户口迁移。不过,签户口这个事毕竟不是必要条约,所以在双方其实已经达成合意,但也不了解如何在合同中体现。
事实上,在购买二手房后,想要约定户口迁移是双方自行协商的内容,一般上是涉及迁移条件、日期及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比如:甲方承诺自房子权利转移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房子所在地的某某派出所办理原户口迁出手续。甲方延期迁出户口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天。
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根据规定携带必要的材料,而你作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民的话,需要带的东西如下: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职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职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地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除此之外,若是不同状况,分别需要提供下面的材料:
自建房:土地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产品住宅:产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子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最后,目前购买二手房,假如你有哪些需要的话,一般就要在合同中先说好,最重要的就是过户的问题。如果没约定好这个问题的,他们可能拿了钱不给帮助过户,拿不到房地产证,那你就会遭遇钱房两空的局面。不过,要发现他们不愿帮助过户、不按约定办户口迁移,那样建议在必要的时候直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争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