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时,为防止交易一方违约导致损失,所以会约定违约金,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决定违约金数额,而有的人直接约定20%房子交易违约金。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状况,受有损失的一方按约定倡导违约金,假如交易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起诉法院的话得确定20%违约金会不会被支持。
第一,订立二手房交易合同时,合同违约金有肯定范围限制,但法院是不是支持在二手房交易合同中约定20%违约金,会依据具体状况确定。
通常来讲,法律对此类违约金并无强制性规定,交易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办法。并且,一般情况中,二手房交易合同中会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
第二,法院是不是支持20%的违约金,还看当事人的实质损失而定。
具体而言,出现以下状况的,法院会进行调整:
1、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导致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合降低。
最后,当二手房交易合同出现违约情形时,由于目前的房价常见较高,所以被他们违约或许会遭受较大损失。假如双方约定了房价的20%违约金并按约定实行的,那样一般也可以尽快解决违约问题,如果协商不同的,为防止错过诉讼时效,建议最好在必要时起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