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买房的陷阱愈加深,尤其是房屋到手时才发现这个房屋的实质所有权人,已经不是自己一个人了。出现一房多卖时,就是卖家违反购房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假如不可以占有房屋了,卖家可以需要他们进行赔偿。
假如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形,购房方可以通过诉讼需要解除合同,同时需要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甚至可以需要卖方承担低于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另外,一房多卖包含一房二卖,在一房二卖中其实还能就房子的产权做进一步的确定。当然,假如在一房二卖中,另一方是恶意串通卖家买得房屋的,一般上被损害的用户仍可以购得该房地产。而在善意获得的状况下,判断房屋的归属权归哪个,就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已经办理产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所以,在房子已经拥有过户条件时,建议就是准时找卖家办理过户,过户后也不会夜长梦多了。
2、均没有办理产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产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房子,交易中有多种登记手续,这点可以在买房之前先做个学习,防止由于我们的疏忽致使房屋被其他人先获得了。
2、数个买受人均没有办理产品房地产权登记,又没有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经先行合法占存在争议房子的买受人所有。在没任何登记的状况下,就要看哪个现时占有该房了,关于这一点就应该注意什么时间可以获得房屋,然后进行占有。
4、均没有办理产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存在争议房子的,归先行支付房子价款的买受人所有。
5、假如上述状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
因此,实质中,对于一房二卖,用户可以采取各种保障手段获得手段,防止不该有些损失。如果卖家不愿按需要赔偿的,因为涉及的房地产纠纷总是资金较大,而且房子购买合同也比较专业,所以,建议最好在必要的时候找个专业的律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