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购房者真心做房子交易买卖,卖家一般会需要购房定金作为担保。但,购房定金不是卖家说多少就是多少的,有的用户由于不了解具体的范围,在签房子交易合同的时候就会被卖家带进沟里,导致财产利益损失。
按规定,购房定金交多少,是购房方及开发商双方之间自主协商的事情,法律法规对此没明确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还要注意地是,不能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购买价值一百万的房屋,那样交纳的定金最多就不适合超越20万。
另外,买房的人应该注意,购房定金给了之后,一般由于个人缘由不想继续买房了的话,就非常难退回来了,具体地话,不想买房了,只有在下面几种状况才能需要退还:
1、假如开发商不拥有产品房销售资格的,那样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因此,假如产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样无论双方是不是约定“定金”退还事情,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假如不想买房是由于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约协商不下,那样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产品房交易合同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4条的规定,因不可以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致使产品房交易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譬如,因为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样也可以需要退回定金。
最后,买房定金虽不是不少,但,一旦确定购房的,钱给出去了就非常难拿回来了,但如果由于开发商的问题致使不想买房的,就要准时去追回定金,他们如果拒绝的,而定金还实在较多的,建议最好就准时找个善于解决购房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处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