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在于企业、法人、公民签订行政合同时候,也是需要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履行有关的义务,并非行政机关可以随便改变行政协议或者行政合同内容的,导致行政合同有关人损失的话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大家了解行政机关是有单方变更权,但这个权利是有限制的,因为国家和公共利益或政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行政机关是可以单方面变更合同的,但若是其他缘由变更,那样行政相对人当然是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的。
假如行政机关强行解除行政协议给行政合同相对人导致损失的话,可以用以下几种方法维权:
1、受害人在申请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2、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经过行政复议后,在法按期限内再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3、赔偿请求人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并递交申请书。
对于赔偿的问题总是可以与行政机关协商处置,协商不成的话,建议可以找个行政合同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