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剥夺政治权利适用什么人?

www.nachuangyi.com 2024-06-09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过程中,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宣判时,除去判刑外,有时还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而最通俗来讲,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将不可以做公务员了。那样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适用于什么人呢?

剥夺政治权利适用什么人

所谓“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其实质是剥夺犯罪分子肯定政治权利,限制犯罪分子在肯定期限内不能行使某种权利。

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的后果,不会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那样显著,但也是很紧急的,所以需要严格适用。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下列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

1、对于风险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打劫等紧急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刑罚规定的其他罪名。如国家机关员工因泄露国家机密、司法员工的徇私舞弊犯罪,可单处或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那样被剥夺政治权利到底是什么权利呢?

《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在实践中,对于具体刑事案件而言,犯罪分子会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既要看案件状况,又要看刑法规定,不一样的案件总是有不一样的结果。如对被剥夺政治权利有疑虑的,可以找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的。

Tags: 刑事辩护代理 刑事处罚 剥夺政治权利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