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拘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抓后,总是都会认识到我们的错误,主动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有关损失。这样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不是仍需要判刑呢?仍要判刑的话,是否会轻判呢?
被害人谅解的仍要依法判刑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是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不会干扰人民检察院依法到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
说白了,当事人之间谅解归谅解,检察院该起诉的还是会起诉。
那是否被害人谅解了,人民检察院就必然会起诉呢?
更不是的,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觉得是犯罪,或根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应该注意的是,此时检察院不起诉,需有被害人的谅解原因的影响,但主如果非法拘禁的实质案情符合法律规定不起诉的情形。
被害人谅解的法院可酌情轻判
尽管被害人谅解,不可以影响检察院是不是做出起诉的决定,但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获得轻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谅解的:
1、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置的建议。
2、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这样来看,在非法拘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如果可以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是可以获得轻判的,甚至不被检察院起诉的。至于具体怎么样判刑量刑,就需要看实质的案件状况了。
假如有亲友涉嫌非法拘禁罪,但又不了解如何获得被害人谅解,不了解该如何处置的,建议最好找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如此更有益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