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因病、因同伙灭口、因抗拒抓捕、畏罪自杀等等各种缘由,而死亡了。这样的情况下,能否继续起诉犯罪嫌疑人呢?如果不能的话,被害人的损失如何挽回?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再承担刑事责任
现阶段,刑法实行罪责自负的原则,只有推行犯罪行为的人才承担该行为的法律责任,才能对他治罪。犯罪嫌疑人去世了,就失去了刑罚对象,也就是说针对其人身而言的刑事责任基础已不复存在,追究死者的刑事责任显无实质意义,所以犯罪嫌疑人死亡后,不再承担刑事责任。
这点,在《刑事诉讼法》有很明确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风险不大,不觉得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根据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犯罪,没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害人的损失怎么样挽回?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要挽回损失,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需要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只不过,假如犯罪嫌疑人死亡了,是不可能需要死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也没办法再起诉犯罪嫌疑人。
但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起诉犯罪嫌疑人的继承人,需要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假如犯罪嫌疑人死亡时髦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就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其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就不可以在继续起诉他了,追究其刑事责任亦意义了,但被害人可以起诉其继承人,尽量索偿的。假如被害人损伤紧急的,最好找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帮助处置,尽量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