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在日常是时有发生的,不少人通过电影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少都了解一些与逮捕有关的事宜,甚至不少人觉得对逮捕还存有误解,觉得公安机关想抓哪个就抓哪个的。事实上,公安机关推行逮捕是需要,有程序的,只能严格依法进行逮捕犯罪嫌疑人。
逮捕的条件
依据刑法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推行逮捕时,需要要符合以下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推行的;
证明犯罪嫌疑人推行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所谓徒刑以上的刑罚,一般是指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办法,尚不足以预防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可能继续推行犯罪行为,风险社会的;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可能推行打击报复行为的;
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应该注意的是,现在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实行。同时公安机关推行逮捕的需要是出示逮捕证,不然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权索偿。
公安机关是不可以随便推行逮捕行为的,一旦推行了逮捕行为,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状况紧急,或许会被判刑,需要慎重对待和处置。在获悉被逮捕的消息后,大家建议最妥当的就是及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帮助处置,由于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及审察起诉阶段,是只能委托律师会见被抓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