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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委托人缘由致使技术开发项目不可以继续实行,能向委托人索偿吗?

www.dps4.com 2024-06-05 合同纠纷

在网络、科研范围,都是技术性很强的行业,合作进行技术开发项目已是常事了,但技术开发是有非常大风险,稍有差池就会致使项目失败。当因委托是什么原因致使失败的,委托人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由于委托人致使技术开发项目致使失败的状况并不少,总结起来容易见到的有以下几种: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水平,不同意或者逾期同意受托人的工作成就,支付的报酬不能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有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水平、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同意受托方的工作成就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法、地址支付受托人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就、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同意工作成就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受托人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弥补手段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当技术开发项目由于委托人缘由致使失败的,受托人可以需要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当然了,当委托人出现违约苗头时,受托人就要准时提醒,甚至提供适合的帮忙,同时并应尽量采取手段预防损失的扩大,由于按规定,受托人可以预防损失扩大而又未准时采取手段的,扩大多数的损失由受托人自行承担。如果损失紧急、事情复杂的,建议找个专业合同律师详细咨询,合理合法维护自己权益。

Tags: 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项目不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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