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小区,大多与物业管理公司合作,物业提供服务,小区业主付费。但有的业主因为不满物业服务等各种缘由,会不缴纳物业费,从而被物业告上了法院。这个时候,既然业主了落定决心不付费的,就应该积极应诉,努力争取不付费。
当业主由于不付物业费而被告上法院的,不要慌,这只不过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业主想要保障自己权益的,就需要积极进行应付处置,而不是不睬不理,那样只能让自己更“受伤”。
通常情况下,业主都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应付:
1、拖欠物业费被起诉的,业主可以和物业协商和解,让物业撤案结束此事。
日常,业主拒付物业费是什么原因,总是是觉得物业服务不好,如小区脏乱差、常常被偷等等。但这类缘由,总是是不构成业主拒付物业费的原因,一旦因而被物业起诉了,极易败诉,最后不能不付款。
2、无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业主应当积极应诉,自行或委托律师采集先关证据资料进行诉讼,能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
假如业主确实想和物业“斗一斗”的,就应该积极采集证据资料,按时到法院应诉,如果证据充分的,还是可以胜诉的,再不济也不让法院听信物业的一面之词,尽量少付一下成本。
可能也有业主收到法院传票后,不理不睬,觉得物业爱告就告,反正我不付钱。这种想法其实要不能,业主不和物业和解又不到法院应诉,法院会依据物业提供的材料进行缺席判决。在物业胜诉后,业主仍拒付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由法院强制划扣业主银行里面的钱来付费。
因此,业主被物业告,非常重要的就是要积极应付处置,禁忌不理不睬。如果证据充分的,向专业合同律师咨询后,再找律师与物业斗一斗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