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买卖交易中,如买房、买车等等,购买者都需要交纳一部分的定金,但计划赶不上变化,购买者因为种种缘由不想继续买了,想拿回定金。只不过定金不是想拿回就拿回,需要满足特定状况,购买者才可以拿回定金。
在实践中,可以要回定金,只须有以下几种状况:
(1)签订合同的另一方违约,可以双倍要回定金。
按《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讲解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需要其双倍返还定金。
只不过在社会日常,如何认定另一方违约,需要接合同及实质状况来定的,没办法在这里一一陈述。通常来讲,另一方没继续履行合同或没按时履行合同,就是违约,购买者就能需要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可以履行的,可以需要返还定金。
按民法通则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可以预见,不可以防止并不可以克服的客观状况。如自然灾害、台风洪水等;如政府政策及行为、征收征用等;如社会异常事件,骚乱、罢工等。
由于大多数状况,因不可抗力履行不可以继续合同的,当事人没过错,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免责的,仅需返还定金就能了,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但应该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延时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购买者可以需要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3)但由于第三人缘由致使合同不可以履行或未能如约履行的,可以要回双倍定金,但另一方给付定金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最高法院有关复函的规定,因该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可以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的外,仍应付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同意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当购买者遭遇上述状况时,是可以需要返还定金甚至双倍返还定金的。假如他们不愿返还定金或不想返还双倍定金的,可以采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假如案件简单,金额不大,完全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如果案件复杂,金额大的,可以委托违约定金律师帮助处置,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