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人事争议时,可以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来解决,那样人事争议调解程序有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律图我们为大伙整理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知道。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
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准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察,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的决定。
3、拓展调解。调解组织依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双方当事人赞同延期的可以延长。
4、调解协议的仲裁审察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察确认申请。
5、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察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以上就是本次律图我们为大伙整理带来的有关人事争议调解程序的内容,期望对你有所帮助。假如你还有人事争议方面的法律问题没办法得到解决,欢迎免费咨询大家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