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依据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人均收入确定的,常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同的交通事怎么样赔偿?律图我们整理了有关内容,详细情况请看下文。
常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同交通事故怎么样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讲解》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常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根据其住所地或者常常居住地的有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生活活费的有关计算标准,根据前款原则确定。
住所是民事主体发生法律关系的中心地域,其在法律上具备要紧的意义。《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常常居所与住所不同的,常常居所视为住所。
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建议》5也规定:“公民的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诊的地方除外。”因此,在实践中认定常常居住地的条件有以下几项:
离开住所。
连续居住1年以上。对于连续居住不可以僵化的理解为1年之内任何一天都离不开居住地。现代社会中人的流动性很大,因出差或进修等缘由而短暂的离开居住地在所难免,因此只须不是长期离开居住地即可。
所谓“最后”是指当公民在数个地方都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时,应当以其起诉前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作为确定常常居住地的规范。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建议》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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