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法律没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没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过高,既不严肃也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他们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等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越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导致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产品房交易合同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质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为原则,主要体现了违约金的惩罚性。“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越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体现了违约金的公平性。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他们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导致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参考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参考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合降低。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可见,没上限的违约金,却有明显的调整空间,使违约金的落实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
而因违约产生损失的计算办法,可以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利率的四倍或具体损失等综合计算。
以上内容由律图我们整理提供,法律没规定违约金的上限,但违约金数额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就是违约金过高,超越部分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期望上述内容可以帮到你,谢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