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是不少工薪族都不太想遇到的事,但在加班费的问题确实不少人都在纠结的问题,公司不给加班费,劳动者要如何解决呢?律图我们将在本文中为你详细介绍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期望对你有所帮助。
1、加班费举证是什么
对于倡导加班费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平常加班过程中,就应当搜集与保留相应的证据。不然,在维权时会出现因举证不力而维权受阻的不利局面。
劳动者举证,证明加班时间和加班事实方面的证据,主要包含: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公告、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邮件等,劳动者在工作与劳动过程中就应当有意识的搜集与保留这类证据。
2、加班费的薪资基数
1、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薪资标准确定;
2、是劳动合同没约定的,根据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薪资基数确定;
3、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根据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薪资确定。同时,加班薪资基数不能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本市人社部门强调,实行月薪资制的用人单位日薪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薪资在日薪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由于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可以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便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状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资的薪资报酬,即加班费。本条一定了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支付加班费的立法精神。